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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2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1992年11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七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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